周期5-7工作日 檢測類型化學測試 適用地區(qū)美國 發(fā)證機構立訊檢測 可售賣地全國
美國環(huán)保署于2021年1月6日發(fā)布了五項物質規(guī)則,以減少對某些持久性、生物累積性和毒性化學品(PBT)的接觸。五項*終規(guī)則分別對十溴二苯醚(decaBDE)、異丙基化磷酸三苯酯(PIP (3:1))、2,4,6-三叔丁基(2,4,6-TTBP)、五氯(PCTP)、六氯丁二烯(HCBD)提出限制要求。這些化學品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在環(huán)境中積累,因此可能對接觸的人群產生潛在風險。以上規(guī)則于2021年2月5物質日生效,并于3月8日起分步施行。
TSCA(有毒物質控制法案)是美國管理工業(yè)化學品的重要法規(guī),旨在綜合考慮美國境內流通的化學物質對環(huán)境、經濟和社會的影響,預防對人體健康和環(huán)境的“不合理風險"。美國**(EPA)負責落實TSCA對化學品的管制,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(CBP)負責在TSCA法規(guī)下對化學品的進口進行檢查。
根據TSCA法規(guī)要求,不合規(guī)的化學物質、混合物或含有意釋放物質的物品不得進入美國。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(CBP)要求屬于TSCA或豁免范圍的產品,在入關時**提供TSCA聲明。企業(yè)須將打印的聲明附在進口產品的書面材料中,海關咨詢EPA后,確定該產品已遵守或豁免TSCA后才會批準入關。
新化學物質管理
對于未列入TSCA名錄中的新化學物質,由于其生產、使用、危害和暴露等信息都屬于未知狀態(tài),根據TSCA的要求,在進口或生產前需向EPA提交預生產申報(Pre-Manufacture Notice,簡稱PMN)。生產商/進口商需至少提前90天向EPA遞交PMN申報材料,以便EPA進行審核。對于一些用途、數量較小的化學品,如數量較小且只用于研發(fā)的化學物質、僅用于商業(yè)開發(fā)和市場測試的物質等,EPA**了豁免條件,可以提交豁免PMN申報申請。
五種管控物質及常見用途如下:
十xiu二苯醚(DecaBDE): 用于電視,計算機,音頻和視頻設備,紡織品和軟墊物品,通訊和電子設備以及其他應用的電線和電纜的塑料外殼中的阻燃劑;
,異丙基lin酸酯(3:1)(PIP(3:1)):在液壓油,潤滑油,潤滑劑和潤滑脂,各種工業(yè)涂料,粘合劑,密封劑和塑料制品中的增塑劑,阻燃劑,抗磨添加劑或抗壓縮添加劑;
2,4,6 -三(叔丁基)(2,4,6-TTBP):加工中的中間體/反應物,被摻入用于燃料和與燃料相關的添加劑的配方中;
六氯丁二烯(HCBD):一種用作鹵代脂族烴的化學物質,在生產氯代烴時會作為副產物產生;
五氯ben硫酚(PCTP):一種用于使橡膠在工業(yè)用途中*柔軟的化學物質。
TSCA法將美國境內的化學物質分為“現有化學物質"(已列入TSCA目錄的物質)和“新化學物質"(未列入TSCA目錄的物質)來進行管理。截至2012年1月26日,TSCA非保密目錄收錄了67018個物質和 16572個PMN申報物質。如果企業(yè)希望查詢TSCA保密目錄,需向EPA提好聲明。
老物質**進行CDR申報,新物質進行PMN申報,老物質的新用途進行SNUR申報等,并且對高關注物質有限制要求。如果企業(yè)違規(guī)制造或進口,將被處以高每天27,500美元的罰款。需要注意的是CDR申報周期為4年一次。
TSCA進口物質認證:TSCA*13節(jié)要求進口商“"其進口化學物質或混合物是:
(1)在進口時符合TSCA*5,6和7節(jié); 或
(2)不受TSCA約束。海關可以拒絕任何沒有TSCA合規(guī)證書的貨物進入,該證書可以是自我聲明,有些產品不需要TSCA證書。